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美高梅平台研究生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并按时注册、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无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
4、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者必须符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计划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业要求。
(二)资格条件
申报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研究生期间,努力学习,无无故旷课,成绩优秀或优良,每年均获得校三等及以上级别奖学金;
2、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学术讲座,学校学院其它公开活动,讲座,无经常缺席情况发生。在校期间无违章电器通过批评,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3、科研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一项:
A.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在SCI、EI、ISSHP、ISTP、CSCI、SSCI等收录期刊及会议或其它核心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高质量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核心期刊以杭电科技处指定的期刊目录为准,指导教师是导师、协带导师);
B.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指导教师是导师、协带导师或所在课题组的课题负责人);
C.在省级及以上级别科技竞赛中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
D.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以杭电科技处承认的科研成果为准)。
E.深度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研究,并做出突出成绩。
三、评选方法
评选方法采取客观评分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评分占70%,答辩成绩占30%,总分=客观分×70%+答辩分×30%。
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取足应选名额。
1、客观分按不同年级不同要求分别计分:
A.研究生二年级:客观分=德育实践分×20%+学习成绩分×60%+科研成绩分×20%
B.研究生三年级:客观分=德育实践分×20%+学习成绩分×20%+科研成绩分×60%
学习成绩只计算研一课程成绩,采用加权平均法。
2、答辩分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陈述及答辩情况现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平均计算得出。
四、考评要点
(一) 德育分(满分80分)
1、 基础分(满分40分,所得分数不超过40分) |
项目 | 详情 | 备注 |
班级以上规模的集体活动 (满分30分) | 在参评学年,积极参与班级以上规模的集体活动,如学院迎新晚会、班级拓展训练、集体交流、年级间交流等活动。 | ① 记分按出勤次数计算:全勤30分,少一次扣5分。 ② 出勤记录以班级记录为依据,参评期间实行公示机制 |
规定学业参与 (满分5分) | 在参评学年,按时上课,没有无故缺席情况,由任课教师点名抽查。 | ① 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
他人评价 (满分5分) | 在参评学年,无任何来自导师、辅导员、任课教师、助管老师、班干等方面的不良反馈。 | ① 在参评学年出现打架斗殴、考试诚信等情况德育扣15分。 |
2、激励分(满分40分,所得分数不超过40分) |
代表学院或研究生院参与各项活动 | 第一名 | 10分 | ①集体活动,如研究生院迎新晚会、足球赛、篮球赛、羽毛球赛、129大合唱、运动会、十佳歌手以及其他学院通知的加分活动等。 ② 以个人提升为目的或以个人名义参与学校集体活动(讲座)者加分无效。(每次可以加分的活动开始前,班级会在官方QQ群中通知,请留意) ③ 每人一学年最高加25分,每次集体活动以班长纸质签名记录为准。 |
前三名 | 6分 |
团队或个人获得优胜奖(前六名) | 4分 |
报名参加 | 2分 |
后勤人员、啦啦队 | 1分 |
担任社会工作职务者 | 校研会主席 | 10分 | ① 身兼数职取最高得分。 |
校研会副主席、学院研分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 | 8分 |
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 7分 |
研会部长、其他班委和党支部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 5分 |
校研会优秀干部 | 5分 |
寝室长、校院研会干事、社团社长 | 3分 |
其他相关荣誉 | 社会媒体正面报道 | 10分 | ① 在参评学年使用违规电器被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者,取消评定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
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 | 5分 |
积极参与公益性活动(志愿者、新生接待、校庆志愿者、社区服务、义务献血) | 2分/次 |
(二)社会实践(满分20分)
积极参加校级、院级各项科技竞赛 | 院级 | 校级 | ① 竞赛为校级及以上的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案例分析大赛、电子商务竞赛、沙盘模拟经营大赛、数学建模竞赛、英文演讲大赛,研究生论文大赛等竞赛。 ② 各种比赛获奖需有证书证明,无有效佐证材料者无效。 ③ 证明材料最低以院级团(党)委学生会盖章有效,社团盖章证明无效。 ④ 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加分归类为科研成绩加分项,德育加分只计算校级最高等级计分制。 |
一等奖 | 4分 | 一等奖 | 8分 |
二等奖 | 3分 | 二等奖 | 6分 |
三等奖 | 2分 | 三等奖 | 4分 |
参与 | 1分 | 参与 | 2分 |
国际交流 | 3个月及以上的交流访学 | 10分 | 需顺利完成所有课程,考核合格。 |
(三)学习成绩分(满分100分)
学习成绩分=∑(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 总学分 |
如果课程成绩未采用百分制计分,可按照相应的等级进行折算:优秀、良好(优良)、中等、及(合)格分别计90分、80分、70分、60分。 |
(四)科研成绩分(满分100分)
科研成绩从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科研立项及发明专利等以下下面四项累加(超过100分以100分计)。 |
发表论文 | 在一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 50分 | ① 论文标注的第一单位必须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② 研究生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除指导老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③ 核心鉴定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处规定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④ 只有期刊录用通知打八折计算,国际论文已经发表但没检索证明按规定分数5折计算。 |
《SSCI》、《A&HCI》收录扩展期刊(网络版)、《EI》收录(杂志版) | 40分 |
CSSCI收录论文 | 35分 |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EI》收录(学术会议版) | 20分 |
论文被《SSCI》、《A&HCI》刊物论文他引 | 20分 |
在一级学会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 10分 |
省级学会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 5分 |
其他公开学术期刊发表或收录论文 | 5分 |
参与著作撰写,字数5万字以上的(以书中明确的撰写字数为准) | 25分 |
竞赛获奖 | 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国家级 | 60/40/30分 | ① 重复获奖的作品取高奖,不重复计分。 ② 特等奖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加20分,已经参赛但未确定奖项按可能获得的最低奖励级别计算。 ③ 以上比赛若为团队参与,按照(团队分/团队成员数)计算分数,团队共5人及5人以内,每人额外加5分奖励。若团队人数超过5人或比赛为个人参与,则无额外分奖励。 ④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比如挑战杯、数学建模、智慧城市、移动终端、职业生涯规划、挑战杯、Mpacc案例大赛、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等等研究生院认可的学科竞赛。 |
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省部级 | 40/30/20分 |
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厅局级 | 25/15/8分 |
省级学会论文奖、优秀论文培育 | 5分 |
发明专利或获奖 | 发明专利或取得软件著作权,(除指导教师之外)第一发明人/第二发明人/第三发明人。 | 20/15/10分 | ① 以获奖证书为准(排名推后一名减5分)。 |
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省部级。 | 40/20分 |
立项情况 | 申请到浙江省新苗人才项目、浙江省创新项目等省部级项目,课题负责人。 | 5分 | |
五、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
研究生本人对照有关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社会服务证明材料,以及研究工作预期成果相关承诺等,报导师签字认定后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客观分从高到低按照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者,再根据答辩的情况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初评名单。
3、院内公示
学院对初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上报学校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其他规定
1、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者必须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3、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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